《暗影猎手》中文规则
本文仅收录桌游《暗影猎手》的详细游戏规则(不含游戏介绍),分段结构统一,便于对照学习与备查。
Shadow Hunters/Cacciatori della notte/Creature della Notte/Jäger der Nacht/Lovci Noci/Shadow Hunters: Fangs/Οι Κυνηγοί της Νύχτας/シャドウハンターズ/暗影獵人
支持人数:4/5/6/7/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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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游戏准备
组件清单
《暗影猎手》(Shadow Hunters)标准版组件如下,请以盒内实物核对:
- 游戏版图 1 块:中央为 6 个地区位置(两两配对),另有一条「伤害轨道(Damage Track)」,起点标注「无伤害」。
- 地区卡 6 张:隐士小屋、教堂、墓园、冥界之门、诡异森林、古祭坛。
- 角色卡:官方英文版为基础 10 张(另附扩展 10 张),每个阵营分堆抽取。
- 白卡 16 张、黑卡 16 张:多为一次性效果卡与装备卡(部分中文版统称「能力卡」)。
- 隐士牌 16 张(绿色,部分中文版称「事件卡」):用于猜测他人身份与阵营。
- 玩家板 8 块;木质标记 16 枚(8 色,每色 2 枚:一枚为 HP 标记,一枚为角色标记)。
- 骰子:六面骰 1 颗、四面骰 1 颗;规则书 1 本。
登记内容物中的「30 张事件卡」「6 个玩家标记」与官方标准版不一致,官方为 16 张隐士牌与 16 枚木质标记;若盒内数量不同,按盒内实物对应使用即可。
版图与牌堆
- 把版图放在桌子中央。
- 6 张地区卡两两成对,随机摆在版图上的 6 个位置;每一对地区卡互相处于攻击范围之内,即版图实际分成 3 个区域。
- 白卡、黑卡、隐士牌分别洗匀,面朝下放在版图对应标记的一侧;各牌堆的弃牌堆放在版图另一侧,弃牌为公开信息。
角色分配
把角色卡按「暗影」「猎人」「中立」分成三堆,暗面朝上分别洗匀,按人数从各堆抽出下列数量,合在一起再暗洗一次,每人发 1 张;未用到的角色卡移出游戏,不要让任何人知道发牌结果。
- 4 人:2 暗影 + 2 猎人。
- 5 人:2 暗影 + 2 猎人 + 1 中立。
- 6 人:2 暗影 + 2 猎人 + 2 中立。
- 7 人:2 暗影 + 2 猎人 + 3 中立。
- 8 人:3 暗影 + 3 猎人 + 2 中立。
每位玩家把角色卡暗放在自己的玩家板上,只有自己知道身份;游戏中可随时翻看确认。
初始布置
- 每位玩家选一种颜色,取该色 2 枚木质标记:一枚放在伤害轨道的「无伤害」格(HP 标记,记录已受伤害),另一枚放在自己面前(角色标记,之后在地区卡之间移动)。
- 起始位置:从起始玩家开始,依次掷六面骰与四面骰求和,把角色标记放到对应数字的地区卡上(地区卡上没有 7,掷出 7 需重掷)。
- 随机决定起始玩家,之后按顺时针方向进行。
二、游戏目标
每个角色属于暗影、猎人、中立三大阵营之一,各自的胜利条件写在角色卡上;达成胜利条件者可以随时亮出身份卡并宣布胜利,游戏立即结束,不必等到自己回合。
- 猎人阵营:消灭所有暗影角色后,猎人阵营全体获胜。
- 暗影阵营:消灭所有猎人角色后,暗影阵营全体获胜(部分版本另加一条:杀死 3 名中立角色也可获胜)。
- 中立角色:各有专属胜利条件,如活到游戏结束、第一个死亡、亲手杀死第 3 个角色、收集指定数量的装备卡、指定某名玩家死亡等,达成即由该玩家单独获胜。
注意:已死亡的暗影与猎人,只要其阵营最终达成胜利条件,同样算获胜。
三、游戏流程
回合顺序
按顺时针方向轮流行动。每回合依次执行三个动作,可自行决定是否执行第 2、3 步:
- 移动角色(必须执行)。
- 执行所在地区卡的指示(可选)。
- 攻击其他玩家(可选)。
移动(必须)
- 同时掷六面骰与四面骰,把点数相加,移到版图上标有相同数字的地区卡;四面骰以朝上的面为准(部分中文版读底面,因其三面数字相同,结果一致)。
- 掷出 7 时可移动到任意一张地区卡,但不能停留在原地。
- 若掷出的数字对应的就是你当前所在地区卡,必须重掷,直到移动到别的地区卡为止。
地区卡效果(可选)
- 隐士小屋:从隐士牌堆顶抽 1 张,暗读后背面朝上交给任一其他玩家。
- 教堂:从白卡堆顶抽 1 张,按卡面指示执行。
- 墓园:从黑卡堆顶抽 1 张,按卡面指示执行。
- 冥界之门:自由选择白卡、黑卡或隐士牌中一堆,抽 1 张并执行。
- 诡异森林:选择一名玩家,二选一——对其造成 2 点伤害,或治疗其 1 点伤害;也可以选择自己。
- 古祭坛:从任一玩家处夺取 1 张装备卡;若没人拥有装备卡,则无事发生。
攻击(可选)
- 攻击范围:你可以攻击与自己在同一区域(同一对地区卡)内的任意一名玩家。
- 掷两枚骰子,伤害=两骰点数之差(大数减小数);例如六面骰 2、四面骰 4,即造成 2 点伤害。
- 两枚骰子点数相同则攻击失败,不造成任何伤害。
- 因卡牌效果同时攻击多人时,只掷一次骰子,并把同样伤害施加给所有目标。
伤害与死亡
- 受到伤害或被治疗时,在伤害轨道上移动自己的 HP 标记,记录当前累计伤害(或已回复的伤害)。
- 累计伤害达到或超过角色卡上标示的 HP,即角色死亡。
- 死亡时必须翻开角色卡公开身份,并把 HP 标记与角色标记移出版图,退出游戏。
- 击杀对方时,可以从死者手中拿走 1 张自己选择的装备卡,其余装备卡弃置;若因卡牌效果同时杀死多人,则从每个死者处各拿 1 张装备卡。
四、特殊规则
隐士牌(事件牌)
- 抽到隐士牌者是「当前玩家」:暗读卡面后,背面朝上交给一名自己选择的玩家,全程不让别人看到内容。
- 收到隐士牌的玩家才是执行效果的人:若自己的角色名或阵营符合卡面条件,须执行卡上效果;不符合则当众宣布「什么也没发生」。
- 隐士牌内容对其他玩家保密;收到卡的人把卡背面朝上放入隐士牌弃牌堆。
- 除非是无名(Unknown)角色,否则收到隐士牌者不得说谎,必须如实执行或不执行。
- 隐士牌全部用完时,把弃牌堆洗匀成新牌堆继续使用。
白卡与黑卡
- 一次性卡:读出卡面指示并执行后即弃置,放入版图另一侧的弃牌堆(可见)。
- 装备卡:放在自己面前,持续生效;持有数量不限,多张装备的效果可以叠加(部分中文版称「能力卡」)。
- 装备卡的效果不可选择不使用,唯一例外是「神秘罗盘」类卡牌可在移动前自行决定是否使用。
- 白卡多为辅助、防御与治疗效果,黑卡多为攻击效果;白卡堆或黑卡堆用完时,把弃牌堆洗匀成新牌堆续用。
身份公开与特殊能力
- 使用角色特殊能力必须先亮出身份卡;亮牌可以在任何时候进行,包括别人的回合。
- 例外:丹尼尔(Daniel)与无名(Unknown)的能力始终有效,无需亮牌。
官方基础角色的特殊能力如下(不同版本角色数量与姓名可能增减,以盒内角色卡为准):
- 艾莉 Allie(中立)——母爱:每局一次,完全回复自己已受的伤害。
- 鲍勃 Bob(中立)——盗取:造成 2 点或以上伤害时,可改为从对方取走 1 张装备卡而不造成伤害(7–8 人版本改为:攻击击杀角色时取走其全部装备卡)。
- 查尔斯 Charles(中立)——血腥的盛宴:攻击一名角色后,可让自己承受 2 点伤害,再对同一目标追加一次攻击。
- 丹尼尔 Daniel(中立)——呼啸:有角色死亡时必须亮出身份,其他任何时候都不能亮身份。
- 艾米 Emi(猎人)——传送:移动时可选择掷骰移动,或不掷骰而直接移动到相邻的地区卡。
- 法兰克林 Franklin(猎人)——闪电:每局一次,在自己回合开始时选择一名角色,掷六面骰对其造成伤害。
- 佐治 George(猎人)——摧毁:每局一次,在自己回合开始时选择一名角色,掷四面骰对其造成伤害。
- 无名 Unknown(暗影)——欺诈:收到隐士牌时,可以不亮身份,选择执行卡上效果或宣布「什么也没发生」。
身份信息与推断
- 角色卡与手牌信息全部保密;不要主动亮牌,也不要替别人宣称身份。
- 通过他人行动、隐士牌结果与装备卡效果推测敌友,是本作的主要乐趣;避免误伤同伴。
- 即使你的角色即将死亡,也要考虑是否能让同伴更接近胜利条件——阵营成员死后仍可随阵营获胜。
变体与简化
- 新手局:可禁用全部特殊能力,此时把鲍勃移除出游戏,以简化流程。
- 7–8 人:可按人数多发 1 张角色卡(7 人 3 暗影 + 3 猎人 + 2 中立,8 人 3 暗影 + 3 猎人 + 3 中立),由首位死亡者担任裁判,持有该卡并负责每次死亡时判定是否已达胜利条件,但不得透露该卡内容。
- 6 人以上:可在开局让每人先用一张隐士牌(按标准流程处理),缩短游戏时间、降低推理难度。
五、游戏结束与计分
本游戏不设分数,胜负只按角色卡上的胜利条件判定。
- 结束时机:任何玩家的胜利条件一旦达成,即可立即亮出身份卡并宣布胜利,游戏立刻结束;由他人行动或卡牌效果导致的达成,同样可以立刻宣布,不必等到自己回合。
- 结算方式:结束时翻开所有玩家的胜利点数牌与身份卡,逐一核对胜利条件。
- 多人胜利:游戏结束时,所有达成胜利条件者都是胜利者,即使其中有人已经死亡;猎人阵营胜利时,全阵营(含死者)共同获胜,暗影阵营同理。
- 跨阵营并列:官方允许多名玩家同时获胜,即使他们分属不同阵营(例如一名猎人角色达成个人条件、同时猎人阵营也达成条件),此时双方并列获胜,不分先后。
- 若双方阵营都未达成条件,则以「谁先达成谁赢」处理:先宣布胜利的一方即为胜者。
以上《暗影猎手》规则整理供学习与备查,个人理解或村规可能有差异,一切请以游戏官方规则书为准。

